根据《关于印发《2023 年海宁市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 工程“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教〔2023〕137 号】文件精神,对 2023 年秋季报名注册电大的海宁市社会人员(报名时为海宁户籍、海宁参加社保或持有海宁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取得毕业证后获得一次性奖励 1000 元。2026春学期,海宁学院共有徐浩宇等908人符合学历补助条件,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5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浙江开放大学海宁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