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纪委孙振明书记的带领下,检查组一行三人听取了陈勤书记代表学院所作的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汇报,查看了台账资料,并针对此次复查提出了相关要求。孙书记指出,文明单位建设要在科学管理、业务领先、风尚环境优美、创建工作扎实、创建活动正常这些指标上常抓落实,教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要达到100%,要人人参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最后,检查组针对我院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按考核细则细化材料、加强新校舍环境布置的要求。
海宁学院于1998年3月被命名为海宁市级文明单位,多年来,学院以办人民满意电大教育为工作目标,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党政工团齐抓共建,大力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成果的巩固、提高,在三个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