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展现我院学生团结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学院特举办“最美歌声”歌唱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用音乐展现梦想,用旋律演绎年华
二、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 内容及形式
1.初赛
时间: 6月14日-6月23日
规则:
(1) 学生自主参加,组合不超过4人。
(2) 曲目自选,要求内容积极健康。
(3) 清唱一首歌曲,录制成MP3。
(4) 上交文件(6月23日前发送给班主任,逾期不候。)
①初赛清唱mp3, 文件名称统一为“学校+班级+姓名或组合名+歌曲名称”
②报名表,填写完整相关资料
(5) 班主任汇总。班主任于6月24日汇总后发送给诸姝赟老师。
(6) 学院聘请专业评委择优录取选手进入决赛,组合算一名。
2.决赛
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规则:由进入决赛的选手自选曲目,自备服饰,道具等。在无原声伴奏下完整演唱歌曲,评委们评分,分数由高到低选出 “最美歌声”称号。
三、评分标准(100分制)
1.音准:能准确把握好歌曲旋律,有较好音准,咬字清晰。(20分)
2.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不出现抢拍或慢拍的情况。(20分)
3.音色:选手音色好,有特色。(10分)
4.舞台表现力: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而自然,能表现歌曲的意境,有较好的感染力。(30分)
5.难度:视所选歌曲难度适当加分。(10分)
6.其他:着装得体,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等。(10分)
五、比赛奖项设置
1.“最美歌声”称号
2.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3. 进入决赛演唱歌曲但未获得名次的选手授予“优秀歌手”称号,并颁发奖状。
附件:最美歌声报名表.xlsx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海宁学院
2018.6.13